加强学会组织建设 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015-06-09 14:17:44
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
各位同仁,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到山东济南!欢迎中国教育会计学会把这次会议安排在山东,希望你们多加指导。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目前是第七届,去年6月换届,换届时我担任本届学会秘书长。经过历届学会理事会及秘书处的努力工作,学会会员队伍不断长大,学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科研课题研究持续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活跃,会计培训扎实有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秘书处的安排,今天我重点汇报一下山东学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是学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学会凝聚力,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吸纳新会员,壮大学会力量。近年来,山东高职高专院校增加较多,大多未加入学会,这些高校多数不属教育部门管辖,对教育财务方面的信息相对闭塞。2014年是山东省学会的换届年,学会召开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研究了换届事宜。对新一届会员组成,除了老会员外,我们还向高职、高专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发出邀请函,介绍了学会的业务范围,开展的主要活动,提供的服务项目,会费缴纳标准等,学会欢迎他们自愿参加学会。去年6月学会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单位由原来的107个增加到131个,学会队伍得到壮大。增加的会员单位主要是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二、改善常务理事会人员组成结构,使其更具有代表性。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成立于88年10月,当时只有50多个会员单位,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主要是本科高校代表。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增加到131个,其中高职高专院校51个,为了使不同类型的会员单位在常务理事会中都有代表,都有话语权,秘书处提出了建议名单,七届常务理事会由45人组成,增加高职高专院校6人、民办高校1人。使常务理事会人员组成结构相对合理。同时,我们考虑改变分会活动方式,由按地域划分变为按学校类型划分,给不同类型的学校搭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分为:本科院校(52所)分会、高职高专分会(51所),普教分会(17个单位),厅直属单位(11个)分会。
为确保学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适时调整会员单位理事和常务理事;定期开展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为,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
三、积极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进一步规范学会管理。去年年底山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经过学习我们认为,评估工作对规范学会工作十分重要,将会促进学会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此,我们积极申请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过自查和自评,我们发现学会的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对照评估要求我们进行了整改和完善。一是建立完善了10余项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会费收支管理办法、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并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操作。二是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过去学会办班收费主要使用财政印发的收费票据,后来财政不发了,就用一般收据或会费收据。这不符合规定要求,我们也进行了整改,办理了税务登记。三是建立了学会网站。建立学会网站也是评估的内容之一,现在学会网站正在调试过程中。今年二月,我们已按时完成了评估材料的报送,正等待省民政厅的实地检查。
四、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会员单位诉求。高职高专分会在业务研讨中提出很多困难与要求,学会通过调研了解到,绝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是省直部门管理和市政府管理,是由中专学校、成人院校组合升级成立的,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弱。学会秘书处整理了意见和建议,书面报告教育厅。2014年底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帮扶活动的通知”,由教育厅直接管理的17所重点本科院校,对省内高职高专院校进行帮扶和指导。深得高职院校的好评,也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积极稳妥发展学会分支机构。为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促进各级学校间的交流合作,提升资助工作整体水平,去年11月,经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拟成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学生资助管理分会,筹备组向学会提交了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材料。学会秘书处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责成筹备单位履行相关程序、完善有关资料,然后提交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设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学生资助管理分会。
4月17日,举行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兴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处处长吕杰、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孙乐为、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振鹏出席了成立大会。全省高校及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13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以上汇报,希望各位多多批评指正。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学会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秘书处工作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