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直附属单位年度工作满意度年终测评通知
2015-12-21 14:53:2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安排,现将本年度机关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中期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与时间
本次测评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平台开放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9:00,关闭时间为12月30日18:00。网络调查平台关闭后将无法填写和提交测评问卷。请各单位通知符合要求的调查对象,于规定时间登录信息门户参与测评。
二、测评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有信息门户ID的离退休人员),对全部37个机关及直属、附属单位的本年度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分;本科生、研究生对其中11个单位进行评分。
三、测评问卷
http://www.sojump.com/jq/6811617.aspx
四、计分方法
1.按照学校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列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权重,由教职工及学生在“51—99”的分数段内,对这两个指标一起进行打分。两个指标不分开打分,评分不设小数。
2.若参评教职工或学生对某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评分为50分,则视作不了解该单位实际情况,定为无效分数,不计入该单位测评得分。
3.在分别扣除参评教职工和学生评分中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分别计算该单位所获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有效分的平均数(保留2位小数)。
4.各单位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的有效分数平均数,按照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作为各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五、其他事宜
1.请校内各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测评。
2.各单位测评得分经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应用到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
3.对本次测评程序或方法有疑问的,可与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109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安排,现将本年度机关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中期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与时间
本次测评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平台开放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9:00,关闭时间为12月30日18:00。网络调查平台关闭后将无法填写和提交测评问卷。请各单位通知符合要求的调查对象,于规定时间登录信息门户参与测评。
二、测评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有信息门户ID的离退休人员),对全部37个机关及直属、附属单位的本年度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分;本科生、研究生对其中11个单位进行评分。
三、测评问卷
http://www.sojump.com/jq/6811617.aspx
四、计分方法
1.按照学校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列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权重,由教职工及学生在“51—99”的分数段内,对这两个指标一起进行打分。两个指标不分开打分,评分不设小数。
2.若参评教职工或学生对某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评分为50分,则视作不了解该单位实际情况,定为无效分数,不计入该单位测评得分。
3.在分别扣除参评教职工和学生评分中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分别计算该单位所获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有效分的平均数(保留2位小数)。
4.各单位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的有效分数平均数,按照教职工评分和学生评分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作为各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五、其他事宜
1.请校内各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测评。
2.各单位测评得分经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应用到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
3.对本次测评程序或方法有疑问的,可与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109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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